- 他那挑剔而狂热的灵魂在人生中探寻的一切都在她身上反射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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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起x我】为所欲为

*先讲一下,这是一个小系列啦,关于酒后吐真言的故事,四位男主都会轮到。灵感呢来源于我那天在微博上看到的一个小视频《女友醉酒实录》,那个女孩子实在是太可爱了,所以有几句台词我就拿来用了,它们不属于我,属于那位可爱的姑娘。

*推荐BGM:Russ-Psycho(Pt2)


白先生来接我的时候,我已经有些醉意了。

这种传统意义上的“微醺”,到了我这里就是指,百分之八十的意识还是清醒的,百分之八十的行动能力是丧失的。听起来相当搞笑吧,明明想要伸出手拿外套,却拿了挎包;明明想要和大家说今天真是失礼了,站起来的时候却大喊老公你来了;明明想要自力更生走出门外,却最终跌跌撞撞摔进他的怀里。

白先生倒也没有责怪我的冒失,只是稳稳地接住了我,说了句“小心”,把厚厚的冬衣一股脑儿地裹在我的身上,连自己的围巾都摘下来围在我的脖子上,愣是把前一刻钟还身着黑色性感小礼服的我裹得像个移动的大粽子。在熟练地将我打包之后,白先生和公司里几个还在叽叽呱呱的小姑娘说了声抱歉,和打电话通知他的安娜姐表示了感谢,便一手拎着我的小挎包,一手扶着站都站不稳的我,像教小孩子走路似的,一步一步陪我慢慢地往外走,我努力从羊毛衣物的包裹中挣扎出一个头,转过去看他,这个认真的样子,还是有点可爱的。

我知道他要往哪里走,虽然在血液中发挥作用的酒精成分熏得我有些晕乎乎,但还不至于让我彻底失了智,认不得停车场那个大大的“P”字标志。我印象里的白先生是很少开车的,他本来就更喜欢走路或者骑摩托车的方式,有了可以飞这种开了挂一样的EVOL技能之后,更是用不着拖着四个轮子的大物件找车位了。而我呢,偏偏也很少开车。要说驾驶证吧是有的,但从家到公司不过20分钟的脚程,再是慢慢悠悠地逛过去,也不过半个小时。我和先生说,现在汽油价格这么贵,你看你一个公务员,我也才刚从濒临破产的边缘试探回来,我们两个低产裸婚小年轻,实在犯不着烧这个钱。于是这辆白先生特意买来,作为给我的结婚礼物的车,大多数时间负责在车库里积灰。

我没有告诉他,我不想开车,除了上述原因,也有一些小心思在。其一是我差点出过车祸,每次握住那个方向盘吧,我就不由自主地情景重现,心有余悸起来连刹车和油门都分不清。其二吧,是我真的想陪先生一起,散步回家。

尽管这个愿望,一直没有能够达成。


刚刚交往的时候,我下了班还是会经常去警局等他的。毕竟是女孩子嘛,我想着要是能当着他们全警局小姑娘的面,挽着他的手大大方方地一起回家,不仅宣告了主权,好让一直在他身边转来转去的莺莺燕燕自动退散,同时也满足了一点虚荣心——没办法啊,谁叫我男朋友这么帅呢,朝阳警局第一警花才不是浪得虚名。可那天我在他办公室里坐着等了几个钟头,从太阳西斜等到华灯初上,也没能等到他,本来预备好的惊喜成了闹剧,我实在等得无趣,便点开手机开始玩跳一跳,突破了100分之后就开始翻他的照片,翻我们以前的短信记录,实在性急起来想要给他打电话的时候,又想起来他也许正在出任务,贸然一个电话过去也许会给他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便只得作罢。这样一来二去地折腾了一番,等到他回来的时候,我已经趴在桌上睡着了。他推门的时候,我正挣扎着睁开惺忪的睡眼,面前的白先生一身的特警服还没换掉,身上的硝烟味儿告诉我他定是才从某个犯罪现场回来。他看到我,先是错愕,再是有些愧疚:“我以为你已经回家了......等了多久了?”他走过来,把带着他体温的外套披在我的身上,然后把睡得迷迷糊糊的我从椅子上捞起来,带着点责怪的语气不像是我的男朋友,倒像是一个照顾女儿的老父亲:“这么冷的地方说睡就睡,空调也不开,不怕着凉。”那天我实在是太困,余下的记忆只有被他背着晃悠悠地回了家。路灯之下白先生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我隐约感觉到他身上有一点血腥味,心里着急地想问他很多事情,想问他去了哪里,有没有受伤,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可心有余力不足,不争气的嘴巴张了张便又和眼皮一起默契地合上了。我那天到底只听到了他一句闷闷的话语:“是我不好,下次会提前告诉你。以后不要一直等我了,下班以后,直接回家。”

我想反驳来着,但席卷而来的睡意最终将想要辩驳的话语全部吞进了梦里,就这么被他当做了默认。真是,糟糕的初开始啊。

结婚之后,我好像更加习惯了这种设定。每天下班以后就一个人回家,用微波炉加热一下剩菜,就着榨菜肉松,草草吃完一餐。晚上处理手头剩下的工作,有时比较空闲便窝在沙发上看看无聊的电视剧,时不时解锁一下手机刷刷朋友圈,白起的短信一般会在晚上9点左右准时发过来,基本都是叫我不要等他,先睡觉。有时候我会给他下一碗馄饨,或者煮一碗面条,盖个保鲜膜塞进冰箱里,贴个字条叫他回来记得热一热再吃。晚上熟睡的时候,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便知道是他回来了,往旁边挪一挪,给他腾出一个已经暖好的被窝,先生的手搂住我的腰。我趁着睡梦中短暂的清醒,回头去看他,拿手摸一摸,确认他这张脸真真实实地在我的身边存在着,才放心地睡过去。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先生已经去上班了,属于他的一侧床已经没什么温度了,只有他放在床头的热气腾腾的早餐和简短的字条,才能证明,“先生回过家”这件事,并不是我的南柯一梦。


委屈吗。当然是有点委屈的。

于是我皱了皱鼻子,使出吃奶的力气拖住他的袖子。

“我不要开车回去。”

他愣了愣,但还是抱着我往副驾驶上送。

“没让你开车,你负责乖乖坐着就行了,我开回去。”

白先生这个人吧,固执起来真的是不听劝。

不过好在,白夫人一向比他更固执。

“我说了我不要开车回家!”

他似乎有些无奈,许是体谅我今天多喝了些酒,便也耐下性子问:“那你怎么回去?”

我眯了眯眼睛,笑得狡黠,再将沉重的脑袋埋进他的脖颈,像只小猫一样,轻柔地蹭了蹭。不用看到他的表情我也知道,我家先生必然是脸红了。

“我们走回去吧,白先生。”


我不知道先生是怎么处理我们那辆又一次惨遭抛弃的车的,可能是让它在停车场过夜,也可能是找了韩野代驾回家吧。总之他现在正被一个走得歪七歪八的我死命地拽着,在冬天夜晚的冷风里,像个二傻子一样缓慢行走在人行天桥上。还恰恰好,就是那座他向我求婚的天桥。


这场求婚来得匆忙又突然,都说择日不如撞日,然后这个日子吧,就恰恰好撞在我们大吵一架的那天。我理解他公务繁忙,职业特殊,什么约会迟到放鸽子之类的,我其实都不是很介意了。但白起在我出差期间,办案办得差点把自己搞死,身上缝了几十针,还死活瞒着不让任何人告诉我这件事,实在是彻彻底底戳到了我的爆发点。我那时候根本顾不得什么会议什么项目,脑子里只剩下了韩野那条“白哥受伤很严重”的短信,把厚厚的文件往悦悦身上一扔就立即买了最快的回程机票,来来回回转了七八个钟头终于赶回恋语市,手上拎着高跟鞋赤脚气喘吁吁披头散发地冲进医院,打开病房门的时候,却看到他一张写满了“无事发生”的脸,我怎么能不生气。我体谅他是个病人,还没说什么,他倒先怪起我来了:“不是叫你别乱跑照顾好自己吗,我没事。”我一听到这句“我没事”,也不知哪儿来的火气,一把甩掉他正放在我乱蓬蓬头发上的手,甚至没能顾及到他才缝合好的伤口。我听到了他因为疼痛而轻声吸气的声音,但心痛之余却偏偏假装不知道,还用了我以为最凶的语气冲他吼:“这叫‘我没事’?是不是断了胳膊少条腿也叫‘没事’啊?白起你再这个样子把自己的命当儿戏,我们不如直接分手算了,也省的我整天像个傻子一样对你牵肠挂肚。”我拎起地上的鞋子转身就走,眼泪不受控制,滴滴答答掉下来,我就用脏兮兮的手背擦掉。踩着鞋跟快断掉的高跟鞋是走不了多远的,于是我走了10分钟,也不过走到离医院没多远的人行天桥上,实在走不动了,就靠着栏杆蹲下来抱着膝盖哭。我其实也不知道自己在哭些什么,也许是哭我那个可能要黄掉的合作项目,也是因为连续的奔波疲累而哭,也许是因为气他总让我担心才哭,又或许是因为,看到他还活着,松了一口气的喜极而泣。

我走的时候没有带包和手机,其实只是不想让白起看到自己失态的样子,毕竟这副哭肿了眼睛的样子实在是太丑太丑,这点自尊心我还是有的。加之,刚刚冲他大吼一番,又不过脑子地说出了什么分手的话语,我实在也需要冷静一下,让脑子清醒清醒,顺便给自己找个台阶下。眼见着哭得差不多了,我想是时候回病房了,正站起来准备让那双快退休的高跟鞋发挥一点余热的时候,转过身就看到他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手上还打着绷带,一身染了血的制服都没有换掉,头发乱糟糟地被汗黏在额头上,和我不相上下的狼狈。

他一步一步向我走近,我则尴尬地转过头去看别处,用手遮住还挂着眼泪和鼻涕的脸。然后他好听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来,在寂静的夜晚是字字可闻的清晰:“我有事。”

我没太听懂他说的话,便吸了吸鼻子用闷闷的鼻音嘟囔了一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东西。”

然后我感觉到他的手握住我的手腕,是最最熟悉的力道,最最安心的温度。

“对不起,不该瞒着你,更不该让你担心。”

生平第一次,我看到白起掉眼泪。

那个在高中时代叱咤风云的校园一霸,那个抽着烟表情淡漠的少年,那个以坚毅勇敢著称的超级特警,那个手握着枪打掉向我袭来的子弹的男人,无论是哪一个我所认识的白起,都没有在我面前,掉过眼泪。

我实在舍不得他哭,于是咬了咬嘴唇,最终决定奔跑着主动投入他的怀抱,而他则伸出双臂小心翼翼地环住我。白起比我高出一大截,没了高跟鞋加持的我只能把头埋在他的胸口,顺便报复性地把眼泪啊鼻涕啊都蹭到他的制服上,无处安放的手最后选择贴在他的左边胸口,心脏的位置,我感受到他心脏跳动的节奏,闻到他身上混杂了医用酒精和硝烟和血液的味道,本已收住的眼泪又开始往上涌。正是这时我听到他的声音轻轻地响在我的上方:“下个月,我们就结婚吧。”

这就是我们的求婚了,没有单膝跪地,没有戒指鲜花,也没有甜言蜜语,和我少女时代梦想中的每一个场景都截然不同。我们两个一身狼狈地站在夜晚的人行天桥上,劫后余生般地相互拥抱,却又感觉像拥有了一整个世界。

于是我对他说,好。


所以听到先生问我,这样和他在一起,委不委屈的时候,我就照实回答说,委屈的。听到我这么回答,白先生应该是有些失落吧,我听见他叹气了。于是我晃了晃牵着他的那只手,以示安慰。

“可我不后悔呀。”

我答应他求婚的时候,只许了一个愿望,我想要我的白先生,好好地活着。

我想到他说“未来我们还有很长时间”,时间那么长,做什么都来得及啊。因此我可以接受他长年累月地缺席我们的晚餐,我可以接受他无法陪伴我像寻常夫妻一样逛街聊天看电影,我可以接受他在难得的假期因为一个紧急电话就要穿着两件防弹背心再次出门,我可以接受他每一个因为出秘密任务而了无音信的漫长夜晚,我甚至可以接受因为他这份特殊职业而引起的,我不太好的睡眠。只要他能够再次完好无损地出现在我的面前,相比之下其他的一切,都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我想起来个有趣的事。

有一次我在大半夜接到了白起的电话,大约是凌晨4点。我心下一惊以为他出了什么事,但电话那一端的先生倒是很冷静。他说他正在某个深山老林里埋伏着,准备围捕某个逃犯,趴得太久太无聊了,便想听我和他讲讲话。我笑他幼稚得像个小孩子,可我心里清楚得很,白起对每一次的任务都有自己的预估,这次的情况定是让他也觉得有些棘手,万一发生些什么意外,他希望至少能够不留遗憾地,再听一次我的声音。


下楼梯的时候先生要扶我,我的醉意更甚了,脚怎么也不听自己的使唤,无能为力的感觉让我甚是恼火,于是我推开他:“不要扶我,我要自己走。”

白起又过来扶住我:“你都醉成这样了,哪还能自己走,我扶着你好不让你摔跤。”

我下一秒就一个趔趄扑在他怀里,光是扑倒也就算了,我还笑得一脸白痴,也许是借着酒劲,连说出的话也是语无伦次毫无逻辑:“白先生啊,我现在喝醉了,我为所欲为!”

他被我逗笑了,揉了揉我的头发,语带宠溺:“好,你为所欲为。”

我是真的很想为所欲为的。

我想为与所欲为地把先生从警局里拖走不让他加班;我想为所欲为地把他从那些生死一线的枪战中带走;我想为所欲为地把想要伤害他的人都一顿胖揍(虽然可能性为零);我想为所欲为地让他明天就辞职豪气万丈地说我有钱我养你啊;我想为所欲为地把他留在我的身边每天和我吃吃零食看看电视剧;我想为所欲为地明天就和他要个孩子,然后每天和孩子一起对他恶作剧;我甚至还想为所欲为地回到懵懵懂懂的十六岁,电风扇叶子呼呼呼地转,琴房的落地窗边,在金黄银杏下站着的的那个,穿着校服打着耳钉的少年,长着这么俊秀的一张脸呀,我要为所欲为地对他说,我也喜欢你啊,你知不知道。

想着想着,我就坐在台阶上哭起来了。

白先生显然慌了神,忙不迭地过来要擦掉我的眼泪,我知道,我家白先生呀,看着像是很凶的样子,实际上心肠比谁都软,他最看不得我哭。

酒真是个好东西啊,可以让人畅所欲言。

于是我一边哭,一边抓住他的袖子不依不饶:“学长啊,我喜欢你啊。我其实老早就喜欢你了,你笨得要死还不知道。”

“好。”

“先生啊,我现在为所欲为,我想你陪我啊。”

“好。”

“白起啊,我真的宇宙无敌第一喜欢你,你不要给我随随便便死掉了。”

“好。”

“等到我公司开得超大,挣了超多超多钱,你就不当特警了好不好,我们一起去找个乡下的房子,养养鸡养养鸭,就养老好不好?”

“好。”

“我们要个孩子吧,好不好。”

“.......”

他沉默着走到我前面蹲下,把我的胳膊挂在他身上,又抬起我的两条腿架在他的腰上。然后我就凌空而起了。嗯,白先生决定背我这个醉鬼回家了。

“好不好,好不好,好不好嘛。”

他一边背着我,一边走,路灯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就好像那天我去警局找他睡着了,他也是这样背着我一路走回家,我想着这条路看起来这样短,走起来却又这样长。算来我和白起从认识到现在,整整十四年,春秋流转,岁月如梭,17岁的少年打磨掉了锋利的棱角成为31岁的男人,而15岁的青涩少女则长成29岁的成熟模样。可如果时光回头,再让我选一次,我还是会选择在那个冬夜的天桥上,紧紧抓住他的手,怎么都不放开。


“好。”

什么?

“好。我们要个孩子吧。”

白先生这样回答我。


——The End


Free Talk:

其实我当初没有选择攻略学长的很大一个原因吧,是我特别介意他的这个职业。即使是个游戏,我都相当介意。我有非常亲近的家人,以前就是做特警的,文章里很多和特警生活有关的小细节,许多的担心和忧虑,都来自于我现实生活中的真实记忆,因此考虑再三我还是用第一人称写了,希望能够更好地传达情绪吧。我想说在现实中特警这类的职业,真的非常非常危险,因此我总觉得大家对于这类人应该有特别的尊重,如果日后真的爱上一个白先生,那么请一定嘱咐他,照顾好自己。

关于白起吧,大家都说他直球,可我觉得他其实非常细腻。他默默地喜欢一个小姑娘喜欢了好多年,甚至以此为一种信仰,在她身边保护她照顾她,却总是不能把自己心里的喜欢大大方方说出口,我理解为一种太过珍重的心情,一旦太过珍重就会不由自主地小心翼翼权衡再三,也会患得患失。他的职业是他正义的信仰,是使得他脱离泥沼的曙光,所以我觉得作为一个爱他的人,是无法在神志清醒的时候,开口劝说他放弃的。借着酒意吐露的所谓真言,到最后不过是满满的由深爱而引发的担忧与关心,以及一种要永远陪在你身边的勇气吧。最后要感谢塔塔老师,她笔下的白起太戳我了,是因为被她的文章打动,我才会去了解白起,才会写下这篇文章的,在此深深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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